剑阁县教育局关于表彰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  •    剑 阁 县 教 育 局  

                剑教函(2007)193号

    剑阁县教育局

    关于表彰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    各民办学校、教育办事处:

   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积极鼓励,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,是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需要,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。近年来,我县民办学校强化管理,勇于探索,加大投入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努力提高教育质量,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为激励先进,推动工作,经研究,决定对我县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(名单附后)。

    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学校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,进一步解放思想,加大设备投入,强化内部管理,不断提升办学效益。各民办学校教师要学习先进个人忠于职守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树立良好形象,做人民满意的教师,推动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    附件: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
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
    一、先进集体(5个)

    广元市剑阁新科职业学校

    龙源镇洪光小学校

    剑阁县英才幼儿园

    下寺镇才智幼儿园

    羊岭镇清华幼儿园

    二、先进个人(12个)

    王 强(广元市剑阁科龙职业技术学校教师)

    冉春霞(广元市剑阁王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)

    王芙蓉(白龙镇小天使幼儿园园长)

    陈素梅(鹤岭镇红苹果幼儿园教师)

    赵 敏(普安镇德才幼儿园教师)

    李 英(普安镇苗苗幼儿园园长)

    鲁华芳(公店乡育苗幼儿园教师)

    杨 凌(张王乡嘉陵幼儿园园长)

    李建平(剑阁县英才幼儿园教师)

    贾菊秀(剑门关镇爱心幼儿园教师)

    吴春丽(下寺镇才智幼儿园教师)

    李晓清(剑阁县晓清艺术培训学校校长)